入馆须知

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,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,规定如下:
1. 读者凭有效证件入馆。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馆(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);校外来访人员请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),经保安与办公室请示获准后,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入馆;
2. 自觉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及各类设施、设备,请勿随意涂写、刻划、私藏、毁损。损坏公物照价赔偿;
3. 保持馆内安静,禁止大声喧哗。入馆时请自觉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,接听或拨打电话请离开阅览区;
4. 读者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入馆,在不影响其他读者正常阅览的情况下,可以就近使用固定电源,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。
5. 讲究文明礼貌,提倡文明用语;加强公德意识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。请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或将自己的物品放置在书架或阅览桌、座椅上。
6. 维护环境卫生,保持馆容整洁。请勿携带食品与饮料进入阅览区,严禁随地吐痰及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。未经学校和图书馆许可,不准在馆内张贴、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;
7. 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,馆内严禁烟火,禁止吸烟;
8. 包、证件、现金、有价证卡及手机等个人物品请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,责任自负;
9. 读者需借阅的图书,携带出馆前请自助办理借阅手续;
10. 出入通道如遇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保安或工作人员检查;
11. 馆内存包柜,分为自助存包柜和长期存包柜两类。自助存包柜凭校园卡开柜使用,长期存包柜一般供考研同学或者其他有需要的同学使用。自助存包柜仅供读者当日使用,读者离开图书馆时请将柜中个人物品带走;长期存包柜可以根据办公室拟定的协议,定期使用。存包柜中仅用于读者存放书籍和学习用品,不可存放食物等其他物品。存包柜到期后,把个人物品(包括锁头)带走,已备下学期正常使用。
12. 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配合工作人员管理。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停止入馆(规定时间,一般为两周到三个月)、赔偿、馆内通报、全校通报批评及其他行政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