借书规则

一、图书外借规则

1. 读者凭有效借阅证件(校园卡)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。

2. 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,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,不得有拆散、剪裁、圈点、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。

3. 中、外文图书(外文图书是指购买版权的图书)外借数量及借期

读者类型

允许借书总册数

正常借期

允许续借次数

续借借期

教授及正高职称

50

60

1

30

副高

40

60

1

30

教师

30

60

1

30

职工

20

60

1

30

研究生

20

30

1

15

本科生

20

30

1

15

专科生

20

30

1

15

4. 蒙古文图书外借数量及借期:教师20册,学生10册。教师借阅期限60天,可以续借一次30天,学生借阅期限30天,可以续借一次15天。

5. 保留本图书、期刊、工具书以及其他图书馆规定不能外借的书刊,不能外借。

6. 馆藏线装书、珍本图书不能外借和复制。

7. 其他语种图书借阅规则暂不更改。

二、馆内阅览

1.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可以在图书馆阅览书刊。

2. 读者未办借阅手续,不得擅自将书刊携出图书馆,否则按偷窃书刊处理。

3. 阅览区(室)内开架书刊,按需阅取,阅毕请按规定放到指定位置。

三、专项专款

科研经费专项专款图书,项目负责人可借300册,借期1年,续借1年,学生有项目资金的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与教师相同。

四、积分规则

为提高图书利用率,激励读者多读书,图书馆实行借阅图书积分奖励制度,

具体积分规则如下。

序号

内容

积分

备注

1

借书

增加1

 

2

续借

增加1

 

3

预约申请

增加1

 

4

委托申请

增加1

 

5

荐购

增加1

 

6

OPAC登录我的图书馆

增加1

 

7

OPAC完善个人信息

增加1

 

8

OPAC验证个人邮件

增加1

 

9

微信绑定我的图书馆

增加1

 

10

达到最大借阅册数之后增加一本图书借阅权益

扣除60

 

11

抵扣一角钱超期罚款

扣除10

 

12

每日积分最高上限为20分

 

 

 

 

 

图书馆

2021年3月